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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量:171|来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又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又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进行。

二、医疗事故鉴定内容及项目

由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确定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详细论述下列内容。

(一)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

(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三)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四)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鉴定大体流程

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委托医学会开展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具体鉴定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及委托。当事人提出申请,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2.医学会审查。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审查,确立是否受理;

3.提交材料。医学会确定受理的,应在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4.开展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申请重新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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