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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损害1

录入编辑:AB模板网 |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量:132|来源:本站
药物损害典型案例一、案情摘要因需要对三岁半的陈*瑶进行背部的小疙瘩进行检查,然后,却在注射麻醉药后突发呼吸骤停,一周内,三岁半的陈*瑶两次接到病危通知书,经过积极抢救后,已昏迷了30天的小*瑶仍没有醒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二、治···
药物损害1

药物损害典型案例


一、案情摘要

因需要对三岁半的陈*瑶进行背部的小疙瘩进行检查,然后,却在注射麻醉药后突发呼吸骤停,一周内,三岁半的陈*瑶两次接到病危通知书,经过积极抢救后,已昏迷了30天的小*瑶仍没有醒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二、治疗过程

1、家长携幼女进京看病

7月28日,陈-亮夫妇带着小*瑶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此行目的是对孩子背部的一个半个拇指大小的疙瘩做检查。陈-亮说,孩子背部的疙瘩出生时就有,三年多来,既未长大也不疼不痒。孩子即将上幼儿园,因担心疙瘩会对孩子的生长发育不利,陈-亮还是决定带孩子到北京的专科医院检查一番,“孩子很健康,如果手术有危险的话,就不打算做了”。8月3日上午10点多,在以治疗患儿脑瘫闻名的北京博爱医院内,被确诊为“脊柱裂”的小*瑶空腹进行了心电图、b超、验血等常规检查后,吃了点米粥和包子。下午近4点,小*瑶被推入核磁共振室内,在打过一针麻醉药后,平躺进入核磁共振设备内。20分钟后,检查完毕,小*瑶被推出,守候在一旁的陈-亮见小*瑶嘴唇发紫,小腿上全是紫色的小斑点,手放在胸部上也感觉不到心跳。意识到情况不妙,陈-亮一把将女儿抱起,找大夫求救。经检查,医生说孩子心跳骤停且无呼吸,需紧急抢救。  

2、医院两下发病危通知

8月4日凌晨两点左右,小*瑶仍在急救室内接受抢救,守候在外的陈-亮夫妇已苦等10多个小时。随后,陈-亮被告知孩子需要进行手术抢救,要在协议上签字。紧张焦虑过度的陈-亮在签字后才猛然发现自己签的是一张《病危通知书》。“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孩子怎么突然就成了这样?”早已泣不成声的陈-亮夫妇怎么也接受不了孩子病危的事实,陈-亮说,“我们双双跪在急诊室门口,求医生想尽一切办法救孩子”。

次日,经心脏复苏手术后,小*瑶心跳得到维持,但意识始终未恢复,遂被转院。在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内,陈-亮又接到了一写有“患儿现处于昏迷状态,呼吸机辅助呼吸下,病情危重,随时有呼吸心跳停止、危及生命的可能”的《病危通知书》。截至昨天,小*瑶已在icu重症病房内昏迷了30天。主治医生称,经一个月的治疗,目前,鑫-瑶的情况已有所好转,生命体征基本恢复稳定,已不需要呼吸机和输氧来维持,需要进行肢体方面的康复治疗。  

初诊医院支付医药费

一针麻醉药就使孩子昏迷30天,陈-亮就此事多次与博爱医院交涉。因孩子现在已基本脱离生命危险,陈-亮想把孩子送回博爱医院接受肢体康复治疗。对此,博爱医院医患办主任王*旭表示,会遵循家长的意愿,但考虑到医院并无儿科康复方面的治疗专科,在联系第三方医院接收鑫-瑶的同时,已在上周五派了一名康复师到医院内为其进行肢体康复训练。

王*旭称,经核查,鑫-瑶当天所注射的麻醉药属正常剂量,医生是按正常程序对鑫-瑶进行检查。核磁检查前需要禁食水,之前的麻醉需和吃饭时间至少间隔6小时,因家长称孩子在上午10点时吃过早饭,医生便将核磁检查安排在下午4点,孩子出现心脏骤停的状况可能与间隔时间不够有关,“医生对孩子进行抢救时,在其口内吸出了许多异物,未消化的食物有可能导致病人在麻醉时大脑缺氧,由此引发的脑供血不足会使其呼吸心跳停止”。王*旭表示,此事已引起院方的高度重视,不仅支付了鑫-瑶数万元的治疗费用,而且会负责安排其日后的康复治疗。

发生药物损害后需要怎么维权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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