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疗纠纷 >> 法律课堂 >> 亲办案例 >> 内科案例

【亲办案例】我,四十多岁,抽烟喝酒做支架,医院还赔我64万,因为我已永远躺下

录入编辑:大象康法 | 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量:158|来源:李军律师
近十多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饮食生活方式的改变,心、脑血管疾病已成 为全球中老年患者第一位致病和致死原因。二者发生率虽低,但致残率和病死率都较高。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是由急性心肌缺血引起的一组临床综合征,主要病理基础是冠状动脉···
【亲办案例】我,四十多岁,抽烟喝酒做支架,医院还赔我64万,因为我已永远躺下

案情简介:

王女士自2020年4月起因“晕厥2次伴头晕、头痛半月余”至当地某医院就诊,经多次治疗病情未见好转。2020年12月,王女士因“咽部不适半年余”再次至该医院就诊。现病史记载患者半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咽部不适,偶有咳嗽,咳痰。该院门诊检查诊断为“肺炎;右肺软组织影”后将病人收住入院,行相关检查后诊断:1、右肺肿瘤并转移 2、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

入院第二日在进行支气管镜检查过程中王女士突发喘息、气促、呼吸困难,心电监护仪提示:心率达130bpm。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治疗,予患者排痰、面罩吸氧,几分钟后王女士呼吸稍平稳,心率142bpm,随后医务人员将王女士护送回病房休息。

医学释法:近十多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饮食生活方式的改变,心、脑血管疾病已成 为全球中老年患者第一位致病和致死原因。二者发生率虽低,但致残率和病死率都较高。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是由急性心肌缺血引起的一组临床综合征,主要病理基础是冠状动脉不稳定斑块破裂或糜烂导致完全或不完全闭塞性血栓形成,具有起病急、病情变化快、病死率高等特点,主要包括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 )、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NSTEMI )和不稳定性心绞痛(UA),前两者合称急性心肌梗死(AMI)。

回了病房的王女士没过几分钟便出现意识不清,咯粉红色泡沫痰的情况,该院请心内科会诊,会诊诊断为:1、急性冠脉综合征、起搏心律、急性左心衰;2、呼吸衰竭。该院予气管插管、给呼吸机辅助通气、多巴胺及间羟胺辅助升压进行循环支持等抢救治疗,但王女士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女士的家属对王女士的死亡无法理解,想要找医院想了解情况,但是医院一直同他们打太极,万般无奈下家属找到了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寻求解决之道。我中心在审查家属提供病的病历资料后认为该院在为王女士治疗的过程中存在术前评估和准备不足,对王女士心衰高风险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术前未评估王女士心肺功能及手术耐受性;在术中对王女士病情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在王女士术中发生急性心衰后抢救不规范,延误王女士最佳抢救时机;术前对王女士及其家属沟通告知不到位诸多问题,家属得知医院的问题所在后委托我中心代理本案诉讼事宜。


本案诉至法院后我方即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同意我方申请后依据法定程序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医院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及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明确:该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王女士的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最终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为主要程度。

20.png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鉴定意见确认被告医院在对王女士实施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最终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在技术鉴定立场分析建议为主要程度。据此,被告作为侵权人,依法应对原告因亲属王女士的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院根据现有证据及本案未行尸检的客观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由被告医院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一家64万余元。

210.png

医疗纠纷律师释法: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院方因为对王女士病情认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抢救不规范,最终导致王女士死亡,在对王女士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因此要对王女士的家属做出赔偿。

在线免费咨询:在线免费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大象康法结合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小编删除
本文标签:
上一篇:【亲办案例】男子腹痛入院,辗转治疗后离世,两家医院共被判赔53万余元
下一篇:【延误治疗】致患者腹腔重度感染,医院因过错赔23万余元
热门服务和内容
医疗纠纷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微信

  • 案情咨询
  • 医疗纠纷

    官方公众号

  • 案例咨询
  • 医疗纠纷

    百家号

  • 特别声明:部分新闻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24 大象康法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6599-2号 XML地图 医疗纠纷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366号
    医疗纠纷律师
    电话咨询:18987862356
    医疗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